【夫妻雙方互負忠誠的義務,被窄化成動物交配行為的排他性】
上週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做成791號通姦除罪化解釋,引起譁然,全國公務人員協會榮譽理事長李來希對此表示意見,指出大法官說出「獨占配偶性器官排他性的使用權是違憲」這句話低俗,把夫妻雙方互負忠誠的義務,窄化成動物交配行為的排他性,令他驚呼「I Can’t Breathe」。
李來希說,大法官的釋憲文等同憲法內容,這次大法官已公然將性器官「入憲」了,往後人民往都可肆無忌憚談性器官使用,不用擔心被罵,因為屬於「大法官的層級」,他慶幸性器官的排他使用這句話是大法官說的,而不是出自他的口。本來夫妻之間的性行為,在婚姻契約下,彼此間享受的是忠誠的結果而不是負擔,可是經過這次大法官會議的解釋,用文謅謅的說法指明性器官使用的排他性為違憲,把性器官當做物在看待,整個脈絡思維其實就是性解放運動的一環。
李來希表示,對於刑法通姦罪構成違憲的判定結果他早就預料到,因此並不意外,倒是通姦除罪化的大法官會議解釋內容及事後偉大的大法官對外發表的意見讓他「觸目驚心」,套句法學界的諺語「法官無語」,意思為法官在判決後是不能對外說話的,因為法官所有的話都應該寫在判決書中,如果法官要站出來為自己的判決做說明,代表這份判決書是不及格的。今天大法官會議解釋做出來,還需要透過事後記者會及法官發表意見,就代表這個解釋是有缺失的,大法官會議是崇高的機關,解釋應該要更周延。
李來希說,今天司法院不懂得克制,違背民情透過憲法解釋在引領立法,791號解釋一出,讓夫妻忠誠義務在法的層面被破壞了,也等於在民事配套沒做好的情況下「超前立法」。
李來希強調,今天不是大法官會議不能做解釋,而是程序問題,難道通姦罪不能透過立法來改嗎?「強摘的果實不會甜」,在台灣有八成的民意都不贊成除罪情況下,未來是否在法條不變的情況下,類似違反民意的的憲法解釋會層出不窮,廢死聯盟也可以直接要求大法官會議解釋,跳過九成民眾反對廢死的民意及修法程序,達到廢死目的。
李來希語出驚人表示,現在台灣難不成在用性器官治國?大法官文謅謅的語言中包藏著醜陋的劣根性,也難怪館長三字經五字經掛嘴邊沒人譴責,因為上行下效。
他也揶揄女權團體在倡議保護性工作者權益,把性交易美化成性工作,那勞動部要不要開辧性工作職業訓練?